| 閱讀提示 | 12月12日上午,新安縣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一起合同糾紛案件。被執行人楊某拖欠申請執行人李女士78萬元,導致李女士生活困難,經法院調解后,楊某仍未歸還欠款。無奈之下,李女士只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,但在強制執行中,卻遭到城關鎮宋村部分村民的阻擋,原來楊某還欠部分村民的土地包青款和復耕款等尚未償還。為此,新安縣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召集部分縣人大代表、政協委員、政府、村民代表等多方面人士進行調解,最終使執行工作得以順利開展。 磚場老板經營不善 拖欠女子78萬元貨款 緣由 2010年1月14日,經協商,由李女士供應楊某磚場所需鋼材,李女士稱,從2010年1月至2010年3月,楊某從她的物資供應站多次采購鋼材,但貨款卻并未付清。李女士多次討要貨款,楊某都以種種理由推脫。后經過雙方核對計算,楊某仍欠李女士78萬元沒有支付。 無奈之下,李女士將楊某告上法庭。楊某稱,他買鋼材主要用于建磚場,但這些年磚場經營不好,沒有那么多資金還款,希望能夠分期或是緩一緩再還。經法院調解,楊某可以分6次,于2014年8月31日前還清李女士的欠款,首次10萬元應在2013年7月31日前償還。若楊某違約,李女士可要求楊某一次性償還,債務總額仍按78萬元計付。 然而,楊某并未在2013年7月31日前支付首次10萬元欠款,李女士遂申請強制執行楊某一次性償還包括貨款和違約金78萬元以及案件受理費5800元及保全申請費2200元。 女子討債遭遇困境 法院強制執行 執行 李女士稱,因為楊某長期不支付貨款,導致她現在也負債累累。“我借有貸款,因為欠款的事情,家里的生意也不能做了。”在磚場等了一個多月的李女士說道,在執行期間,楊某私自將600萬塊磚賣掉大半,目前只剩下約200萬塊。“我本來就可以拉磚,但是村里人不同意。” 12月12日上午10時許,新安縣法院法警來到執行現場,強制執行工作。但遭到城關鎮宋村部分村民的阻擋,村民稱楊某欠他們土地包青款和復耕款尚未支付,若法院來執行剩余的磚塊,楊某更無法支付村民欠款。隨后,法院執行人員只好召集鎮政府、村民代表等多方面人士進行調解,最終使執行工作得以順利開展。 希望村民起訴 法院可以提供司法援助 建議 采訪過程中,部分村民向記者反映,除拖欠包青款和復耕款外,楊某還欠部分村民巨額借款,至今沒有償還也沒有起訴,除此之外,楊某已經連著多月沒有給工人發工資。 “對于村民們的損失,我們組織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和村民代表進行了現場協調,希望村民能夠通過法律途徑早日挽回損失。”新安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毛迎春說,如果村民上訴存在困難,可以申請提供司法援助。 “目前,宋村村委會相關負責人已經組織村民登記損失,不少村民對法院的工作也表示理解。”毛迎春說,只有通過法律程序,法院才能保護村民的合法權益,希望楊某能夠積極配合法院工作,使各方問題都能得到妥善解決。 |